2004年12月13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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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铁公司当庭道歉法学硕士打赢一元官司
郭晓明

  法学硕士郝劲松成了发票告状“专业户”,因索要发票未果,先后将北京地铁运营公司,北京、太原、石家庄铁路分局告上法庭。12月10日,北京西城法院对郝劲松状告北京地铁运营公司不开发票案进行了宣判,判决地铁公司给郝劲松出具两张5角共1元发票。
  今年5月18日,郝劲松在地铁大望路站乘车时,上厕所后支付了使用费5角,地铁运营公司未给他开具发票。郝劲松又一次如厕,仍未能索要到发票。郝劲松到地铁客运公司、地铁总公司交涉,对方均称不能补开。郝劲松认为,地铁运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地铁公司开具发票,并书面赔礼道歉。
  根据法院调查,地铁复八线营运站设置的免冲环保投币式移动卫生间,属地铁运营公司自筹资金设立的公共厕所,收费标准为每人次0.5元。今年10月21日,北京西城地税局对地铁运营公司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同时责令地铁运营公司对此行为予以纠正。法院认为,郝劲松要求取得发票的诉讼请求,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判决地铁运营公司给郝劲松出具面值为5角的发票2张。
  宣判后,地铁公司立刻将2张5角的有奖定额发票交给郝劲松,并口头道歉。双方都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地铁运营公司方面称,现在地铁复八线已全部配齐了5角的发票,乘客上厕所后可以要发票。郝劲松兴奋地说,当天开庭前,他坐地铁时特地调查过,确实开始给发票。